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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等级的划分

发表日期:04月24 2021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3696次

在开展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工程之前,我们需要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等,来确定其等级。按照《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要求,信息系统防雷等级分为三级,分别是:


钧和电子分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等级划分



A级:

1. 国家级会堂和机关办公建筑、国家级计算中心、国家级通信枢纽、特级和一级金融设施、大中型机场、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枢纽港口、火车枢纽站、省级城市水、电、气、热等城市重要公用设施的电子信息系统;

2.一级安全防范单位,如国家文物、档案库的闭路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

3.三级医院电子医疗设备。

B级:

1. 省市级会堂和机关办公建筑、中型计算中心、二级金融设施、中型通信枢纽、移动通信基站、大型体育场(馆)、小型机场、大型港口、大型火车站的电子信息系统;

2.二级安全防范单位,如省级文物、档案库的闭路电视监控和报警系统;

3.雷达站、微波站电子信息系统,高速公路监控和收费系统;

4.二级医院电子医疗设备;

5.四级或更高级旅馆的电子信息系统;

6.重要科研、文教机构、重要物资仓库和堆场的电子信息系统;

7.其他重要电子信息系统。

C级:

上述A、B级以外的电子信息系统。

根据防雷等级我们可以确定具体的防雷措施。

更多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防雷安全相关内容可随时关注钧和电子www.junhedianzi.cn或拨打电话1594304826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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