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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要求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

发表日期:02月19 2021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691次

钧和电子了解到,近日甘肃省气象局为有效预防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的通知》,对防雷减灾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具体有:

一是,强化防雷安全责任意识

把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层层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防雷减灾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实施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雷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委托符合要求资质的机构定期实施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提升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各级气象部门要提高雷暴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快推进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建设,有效避免或减轻雷电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各企业及电力、交通、通信、石化等行业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雷电预报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系统,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到基层生产一线。

三是,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 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 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是,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 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五是,强化防雷安全监管

1.各级气象部门应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2.各级气象部门要牵头组织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防雷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3.各级气象部门应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作用,切实强化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监管。

4.气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对防雷安全中的违法行为,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气象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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