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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检测机构不按时报年报会怎样?

发表日期:04月11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687次

每年年初,各地气象主管部门都会发出通知或公告,要求辖区内防雷检测机构按时做好上年度防雷装置(接地、引下线、浪涌保护器、防雷器等)检测的年报。也有部分防雷检测机构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上报年报。那么,防雷检测机构不按时上报年报会怎样?今天,钧和电子为您做如下分析:


钧和电子分享防雷检测机构不按时报年报会怎样?


一、防雷检测机构上报年报是防雷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

根据2016年4月7日颁布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检测项目表以及统计数据等内容。资质认定机构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原认定机构根据年度报告、信用档案及资质申请条件,在有效期满前作出准予延续、降低等级或者注销的决定”。

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单位,气象主管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由此可见,年报是气象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必要措施。通过年报,能够直观了解辖区内的防雷检测情况,例如重要防雷监管单位是否存在漏检、错检、重复检测的现象,从而确定是否存在重大雷击安全隐患;同时能够充分了解防雷检测机构的情况,例如是否依法合规开展防雷检测业务、防雷检测技术水平、防雷检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是否存在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等等。

二、各地气象主管部门对不按时上报年报的处理结果

广东:广东省气象局全年2019年7月30日发通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年报的,予以取消登记公示。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在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年度报告工作中, 有两家防雷检测机构,逾期未提交防雷检测单位年度报告和未按要求整改,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令第31号令)和《广东省气象局关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的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予以取消登记公示

山西:2020年4月2日山西省气象局发布了《关于山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提交情况的通报》,明确提到大部分检测单位都能及时提交,但也存在年度报告提交质量不高、提交不及时等问题。2018年度,应提交年度报告的资质单位共35个,未提交的单位有1家。2019年度,应提交年度报告的资质单位共46个,未提交的单位1家,并予以公示。

由此可见,防雷检测机构须按照相关要求,应认真准备并积极上报年报。这关系着单位的信用评价、资质延续、升级及在各地开展的防雷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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