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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点监管单位签署《防雷安全责任书》

发表日期:04月12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863次

进入春季后,防雷安全监管成为各地气象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防雷装置特别是浪涌保护器的运行情况、防雷工程设计审核等都是监管重点。钧和电子了解到,近期,天津市蓟州区与辖区内10多家防雷重点监管单位签订了《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分享如下:


钧和电子分享天津重点监管单位签署防雷安全责任书


一是,明确了防雷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建立防雷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与本系统下属各单位逐级签订《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是,规范防雷安全管理的措施

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防雷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理;要严格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并严格落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备案制度。

三是,要建立事故防范体系

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要建立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明确责任追究。

四是,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

配合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雷电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递,定期开展防雷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雷安全意识。

《防雷安全责任书》对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工作责任目标、防雷安全管理、事故防范体系建立、应急救援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责任书的签订,在强化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钧和电子认为,无论签不签订《防雷安全责任书》,雷电重点防护单位都应提前做好防雷安全检查,或委托第三方开展防雷检测工作。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进行整改,更换浪涌保护器、防雷器,或重新做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确保防雷装置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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