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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要开展2020年防雷检测质量考核

发表日期:04月14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572次

防雷装置检测质量关乎各单位的防雷安全。例如进行浪涌保护器和防雷器检测时,检测方法是否正确,接地装置检测是否全面等。钧和电子了解到,为了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湖北省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通知》,拟于今年5-7月份开展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钧和电子分享湖北要开展防雷检测质量考核


一、考核时间

考核组赴检测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另行安排。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9年12月底以前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检测的资质单位,被考核项目在2018年和2019年的检测项目中按《湖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随机抽取,必要时扩展至2017年度检测项目。

未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单位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

1.验证检测报告对雷电防护装置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真实情况的反映程度;

2.考察检测方法的正确性;

3.检查检测报告所载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4.检查检测所依据标准的适用性;

5.核实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检查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7.检查检测报告综合结论的正确性和改进建议的合理性。

四、相关安排及要求

2020年4月份为考核准备期,省气象局组织考核人员召开质量考核预备会,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被考核单位按照《湖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自查,并准备考核材料。

2020年5月1日-7月31日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人员按照《湖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质量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逐项对每一项的检测项目的资料进行分析,编制完成湖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报告。

2020年8月1日-8月31日通报、公布考核结果。考核人员整理考核资料,形成档案,将检测质量考核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同上报省气象局法规处,法规处将考核结果通报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诉,并提供有关申诉材料。省气象局将对申诉进行复核,并向申诉人通报复核结果。省气象局将最终的考核结果通过湖北气象网对外公布。

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进行整改、启动约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被考核单位,限期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省气象局。

钧和电子认为,通过防雷检测质量考核能够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规范防雷装置检测市场。考核结果作为对被考核单位资质延续、升级和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依据,在湖北从事防雷检测业务的机构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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