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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气象局公布2020年办结的防雷行政许可

发表日期:05月08 2020 文章编辑:原创 浏览次数:1134次

防雷行业在“放、管、服”改革的浪潮中逐渐规范化、市场化,取消了浪涌保护器/防雷器检测证书必备项、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资质,降低了防雷检测市场进入门槛。气象系统保留了部分行业和项目的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核发防雷检测资质等行政审批权。钧和电子了解到,近日上海市气象局公布了2020年办结的防雷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钧和电子分享上海气象局公布2020年办结的防雷行政许可


一是,办结的防雷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6日,共审核防雷检测资质申请13家,审核通过并予以核发资质的有5家,合格率达38.46%,其中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技术负责人考试不通过及检测技能现场操作未通过。

二是,办结的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6日,共办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项目17个,审核通过13个项目,合格率达76.47%。项目涉及化工、港务、特殊材料制造、矿业制造、药业等危化场所。

三是,办结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6日,共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项目13个,审核通过10个项目,合格率达76.92%。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防雷市场改革后,各地气象局还保留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权限,是规范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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